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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N” 落实城乡低保政策



发表时间:2017-02-03 16:56:04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平罗县民政局采取“低保+N”的模式,不断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低保+政策标准”。从2016以年,全面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低保+精准扶贫”。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清退。“低保+网上审批”。按照网上审批的流程通过低保系统来受理、审核、审批低保对象。“低保+信息核对”。充分应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使不符合低保救助的对象做到“应退就退”。“低保+公开监督”。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在村(社区)委会固定公示栏和平罗县政务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低保+专项整治”。对城乡在享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复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就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