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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多措并举打造城乡居民低保阳光工程



发表时间:2017-04-17 10:55:50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近年来,石嘴山市不断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加大民主评议和入户调查力度,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逐年提高保障标准。自1998年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先后11次上调了城市居民保障标准,先后8次上调了农村居民保障标准,到20164月城市居民每月每人最低标准达到440元,农村居民由最初的每年420元调整到每年每人3150元。二是实施分类施保制度,对70岁以上老年人、二级以上残疾人、在校大中专学生、危重病人、孤老孤儿、优抚对象、特困遗属等特困人群给予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是着力打造诚信、阳光、公正低保。严格“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度,公开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及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定期对城乡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查,根据家庭收入变化,及时办理增发、减发保障金和取消低保待遇手续,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五是畅通绿色通道。县区民政部门依托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设立民政“一门受理”窗口,建立首问负责制,建立绿色通道,方便群众办事。六是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与银行、车管、住建、人社、税务、工商等20个部门对接,建立了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确保“不漏保,不错保”。     (供稿人: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