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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城乡低保兜底 助力精准脱贫



发表时间:2018-01-05 18:42:28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2017年,平罗县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脱贫政策,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行低保线与扶贫线“双线合一”。

      一是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将城市低保线在人均月收入38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

      二是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将农村低保线在2400元/年基础上, 提高到3150元/年,

      三是提高城乡高龄津贴标准。2017年实行城乡一体化,将农村80-89岁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90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目前,全县纳入城乡低保、城乡高龄津贴的贫对象16860户19704人,1-6月份发放城乡低保、城乡高龄津贴资金298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