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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开展转作风 讲规矩 提能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7-04-17 10:49:32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在局系统着力培养和造就“特别能吃苦、特别守规矩、特别能创新、特别出成果”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转作风 讲规矩 提能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市民政局开展“转作风、讲规矩、提能力”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要求

以“转作风、讲规矩、提能力”为主题,以“实干、高效、担当、清廉”为目标要求,全面提高局系统办文办会办事水平。切实做到转作风:坚持目标、问题导向,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先进引领,严格责任追究,力促民政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明显转变;讲规矩: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理顺工作流程,注重办文办会办事细节,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力抓规矩养成;提能力:开展民政业务岗位练兵、专题培训等,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做到敢抓工作、敢于碰硬、敢于创新,全面提升不折不扣、举一反三落实党委、政府以及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转作风,打造一流干部队伍。

1.抓作风建设。坚持贯彻执行中央、区、市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大力转变学风文风会风,加强调查研究,规范公务接待,减少一般性事务活动,做到工作程序简化、召开会议简短、公文材料简练、基层调研简从、接待应酬简朴,力促局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好转。

2.抓责任追究。严格主体责任追究,及时总结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对反面典型进行严肃问责。实施追究记分办法,对局属各单位(科室)在公文报送、督查事项及应急事项落实等工作中,出现失误、延误、错误造成不利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在科室季度考核或局属单位年终考核中扣除一定分值,对连续或多次出现失误,记分达到设定红线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分管领导要做出说明。

3.抓纪律养成。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和落实“八项规定”回头看活动,教育民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干部拒腐防线,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讲规矩,提高制度执行力。

1.抓机制建设。严格执行“零差错”、“流程式”操作规范,探索建立完善权责清晰、协调高效、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认真总结民政工作规律,就办文办会办事建立从始到终、环环紧扣、上下衔接的工作流程;进一步修订完善民政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形成高效快捷、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管理、流程化操作,不断提升办公质量和效率。

2.抓精细管理。局属各单位(科室)要把“精细化”管理作为常态化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要严把文字、体例、政策、内容、法律关,尤其对请示类公文、客情通报、会议纪要,以及上报市委、政府、局党组的各类材料等,要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规范、审批流程、时限要求等办理,办公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强化责任,切实做精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3.抓督查落实。局党组、局督查办将加大对局属各单位(科室)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民政主要工作任务、重点项目以及局党组督办的重要事项等,要建立台账清单,保质保量、限时完结。对拖延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力促市委、政府及局党组各项决策有效落实。

(三)提能力,充分发挥参谋辅政作用。

1.抓能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文报送、处理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杜绝公文体外循环、越级报送、超时流转等现象。凡报局党组审批或阅知的公文,必须报局办公室,统一按照规定流程送领导审阅。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政局信息调研考核奖励办法,严把信息质量关和审核关,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采用率。加强民政工作专题调研,围绕民政关键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不断提升参谋辅政水平。采取辅导讲座、专题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强化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信息调研、应急处理、政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2.抓机关文化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调整干部职工工作状态,做到劳逸结合,不断增强局系统工作活力。多关心民政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困难,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进一步形成用文化塑造人、用精神凝聚人、用机制激励人、用环境培育人的良好工作氛围,努力建设文明、和谐、高效机关。

三、活动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320日前)。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此项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活动安排,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专项活动的紧迫性和积极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321日—1130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以强化学习为抓手,加强政治理论、民政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民政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并适时邀请相关人员举办机关公务文书写作程序与规范、信息及调研报告写作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办事和信息报送质量。对照专项活动要求,重点围绕理清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强化为民服务、提高执行力等方面,制定转变作风、遵守规矩、提升能力的具体计划和改进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121日—1231)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全面梳理总结,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信息,加强宣传,形成长效机制,促进转变作风常态化。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将开展专项活动与全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刘兰芳同志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王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及时宣传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扬民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方面出现的新变化,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局系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每月至少上报一篇简报信息。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带动民政干部职工积极抓学习、转作风、提素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心思用在谋划工作上,把精力用在狠抓落实上,努力打造一支风气正、制度好、把关严、流程畅、服务优、效率高的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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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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