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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采取“五项举措”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发表时间:2017-11-01 17:10:09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2017年,平罗县民政局以“全县开展的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为契机 ,进一步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保障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采取“五项举措”,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城乡低保、城乡高龄、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养育津贴发放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电视、广播、网络、专栏、手机信息、宣传单等形式,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救助体系,对救助对象、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救助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结合扶贫攻坚行动,重点研究扶贫和低保“两线合一”实施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予以保障。

    三是加强动态调整。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季度、年度审核工作;组织工作组深入乡镇、村组、低保对象家中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年由民政牵头,组织各乡镇对全县范围内的低保户进行专项检查,对收入高于低保线的和购买汽车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予以取消。

    五是加强资金管理。对低保资金实行“三专”管理,即资金专户管理、财务转账核算、资金专人管理。在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下分别设立农村、城市低保资金户,由财政部门将所有低保资金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并且保障金全部实行银行社会化发放。

    截止2017年10月份,平罗县发放城乡低保、城乡高龄津贴、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津贴、临时救助和城市无着落人员等社会救助资金6303.15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