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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多措并举确保动态调整行政职权 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发表时间:2017-08-29 17:24:18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按照市编办、市监察局有关通知要求,市民政局积极组织对2013年以来已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整后的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一是主动公开事项。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石政发〔201775号),我局取消1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1项行政职权事项,增加2项行政职权事项。经动态调整后,市民政局行政职权清单事项共31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均按规定通过市政府及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同时,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将6项进厅服务事项全部列入首批石嘴山市本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企业监督。

二是明确权力责任。我局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开展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确认工作,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于违规行使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要求各单位、科室严格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期办结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驶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局党组采取整体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督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科室、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供稿人:田晓龙